天津二手设备进口报关代理
二手设备的买卖、调剂是循环经济的典型表现形式之一。早在2000年,国家**修订发布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就出现了关于二手设备行业的条目:“闲置设备调剂市场”、“租赁服务”。2004年,商务部发布关于加快旧货行业发展的通知,进一步给二手设备行业带来了详尽有利的政策支持。
2009年9月28日,商务部发布公告,批准通过了《二手设备流通技术规范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并在2010年3月1日予以实施。《通则》对二手设备流通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分类、品质、鉴定评估、鉴定评估过程及交易提出了规范要求。对普遍关注的二手设备品质问题,标准从设备使用要求、技术要求、安全要求、环保要求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标准还以规范性附录形式,提供了二手设备品质鉴定报告的样本,增加了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这是国家通过的一个正规的关于二手设备流通的规范准则,可以说这是一个新变革的开端。2010年9月,二手设备流通技术标准4个起草工作组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是我国二手设备规范化进程的一个重要节点,对国内二手设备市场规范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成立了二手设备流通技术标准四个起草工作组(挖掘机、装载机、汽车起重机、混凝土泵车),推进加快制定《二手挖掘机流通技术要求》、《二手装载机流通技术要求》、《二手混凝土泵车流通技术要求》等二手设备交易市场急需标准的进程。能够尽早完善二手设备行业相关标准体系,就能尽快促进行业的规范稳定持续发展。
二手设备进口报关资料注意事项
二手设备主要进口国家有:英国、德国、日本、法国、美国、闽台、韩国、加拿大等
1、进口二手设备的质量及技术条件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及在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必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进口旧机电产品属于涉及安全、卫生、环保、能耗的重点敏感产品,在进口前需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装运前检验。
2、同时一定要明确合同设备的价格术语。合同设备的价格如果是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格,建议明确规定是按照班轮条件运抵卸货港且包括卸货费在内的CIF价格等。
3、设备开箱检验后,应抓紧按合同约定安装、调试、运转(合同订明由外商负责安装调试的应予积极配合,并在安装调试过程中,认真做好记录。必要时进行会签)。安装运转后,如发现设备有缺陷,或由制造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应在合同约定的品质保证期内报请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复验*。
4、二手设备进口前有我司代为开通备案系统在系统里备案审批后,安排国外CCIC中检公司对设备进行装运前检验检疫并*,对于使用年限较久的设备国外供应商如愿意配合整改或者翻修可以在国外供应商*仓库安排中检,反之可以发货到中国香港我司仓库在中国香港进行相关检验检疫,具体根据设备实际情况来定。
5、检验检疫*后我司进口许可证(机电证)及发货到国内*港口清关后送货到进口商*仓库并联系进口商属地检验检疫局做商检调离(需要资料调离单、箱单、发票、合同、提单、中检证书及进口许可证复印件等)欢迎咨询。
欢迎咨询:梁 全 成 : 直 线:021-60893467
邮 箱:1139436532@ q q:1139436532
总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3611号金桥国际商业广场6座906-908单元
天津二手设备进口报关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