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抄袭)
一:公司有一批焊机要租赁到马来西亚总公司,期限不满一年,申报1500(租赁不满一年),但不清楚出口时海关是否要收取保证金?另我司要收到租金的话是否要缴纳税款?报关时也要像租赁进口时一样把租赁设备与租赁费分开报成二票吗?
答:对于租赁设备出口海关不会收取保证金。目前相关政策租金也不需要收取相关税款。设备回国时候申报一票租赁回复就行,但是需要切记对于租赁出口时一些耗材需要分开申报。
二:租赁可分为出口租赁和进口租赁,相对而言进口租赁一般是租赁日本、德国、美国等设备发达国家产品使用。出口租赁一般是到国外施工使用、如巴基斯坦、越南、印度、缅甸等国家。
Leasing can be divided into export leasing and import leasing. Relatively speaking, import leasing is generally used to lease products from Japan, Germany, the United States and other countries with developed equipment. Export leasing is generally used for construction abroad, such as Pakistan, Vietnam, India, Myanmar and other countries.
三:外贸专业公司按通常的做法同国外用户签订设备出口合同,然后由国外用户将该合同转发给国内的租赁公司,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构成租赁关系。外贸专业公司直接从国内租赁公司收汇,国外承租人同国内租赁公司达成租赁意向。即国外承租人通过国内租赁公司租赁使用中国制造的某种机器设备。国外承租人同国内对口的外贸专业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外贸专业公司根据买卖合同的要求,向国内制造厂商订货。
四:关于德国进口1套租赁设备如何办理通关,我公司收到客户委托,(甲方)从德国(乙方)进口1套(租赁)液压拉拨工具,给国内客户使用,商品编码:8412210000,并提供了租赁协议,租期不满1年(6个月内返回),甲方负责所有租赁此套设备相关的运费,租赁工具归还乙方后,甲方支付约定好的租赁费给乙方,租赁金额RMB163422.请问我们如何进行报关申报?
答:租赁贸易是指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与外商签订的国际租赁合同项下境内企业租赁进口或出租出口的货物。租赁期在1年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申报为1523,租赁期不满1年的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申报为1500。但以下情况不适用租赁贸易监管方式:一是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进口自用的设备、办公用品(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二是加工贸易租赁进口的机器设备(监管方式应为加工贸易设备0420);三是补偿贸易租借进口的货物(监管方式应为补偿贸易0513);四是租赁贸易(1523)期满复运出、进口的货物,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4561, 租赁不满1年期满复运出、进口的货物监管方式为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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