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国际上从事租赁业务公司的一般有三类:一是金融租赁公司,它们是银行、保险公司的附设机构,利用自有资金购买机器设备出租;二是专门租赁公司,它们自筹资金,购买机器设备储存待租或由用户选定项目,由这类公司购买后出租;三是制造商租赁公司,它们利用自产的产品出租。租赁贸易,对承租人而言,是一种筹措资金的方式。承租人*筹集巨额资金,只须先付少量的租金即可租到新的机器设备使用,从而可以避免因技术更新设备换代过快而造成的风险。对出租人来说,则是一种通过信贷取得利润的方式。如果是金融机构,则为其资金投放找到了出路;如果是制造商,则为其过剩设备找到了市场;如果是专业租赁公司,所获取的利润往往比直接出口还大。
二:国际租赁(International Lease)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国际经济合作方式。出租人(Lessor)在一定期限内将设备或产品租给承租人(Lessee)使用以收取租金(Rent);承租人定期支付租金以取得设备或产品的使用权(Right of Use)。在国际租赁贸易中,现在常用的有以下两种方式: 1.融资租赁(Financing Lease)也叫金融租赁(Finance Lease)或净租赁(Net Lease):出租人多为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附设的租赁公司(LeasingCompany),只负责出资购买用户选定的设备租给用户使用,2.制造商租赁给施工方使用收取使用费用或是承包某工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
三:租赁贸易进出口涉税方面问题事宜问答:正问: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的外国租赁公司,以租货贸易方式,将设备、物件等租给中国境内用户使用,所收取的租赁费中包括设备、物件价款,应当如何计算缴纳所得税?
Questions and Answers on Tax-related Issues in Import and Export of Lease Trade: I am asking: How should a foreign leasing company, which has no establishment in China, rent equipment and articles to users in China in the form of rental trade and collect rental fees including the price of equipment and articles, calculate and pay income tax?
答: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的外国租赁公司,以租赁贸易方式,将设备、物件等租给我国境内用户使用,分期收取的租赁费中包括设备、物件价款,租赁期满后,设备、物件归用户所有(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用户)的,应报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从分期收取的租赁费(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用户的价款)中扣除设备、物件价款,以其余额为应纳税的租金所得,按照《*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十一条的规定,由支付单位(即用户)扣缴20%的所得税。
四:申报租赁贸易货物或是机械设备需要许可证件吗?
答:需要。租赁贸易(1523、1500)进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凭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许可证件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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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租赁出口报关公司 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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